近年来,全球数字化进程显著加速,作为与数字经济长期发展密切相关,且存在巨大想象力的产业,“元宇宙”可谓切切实实火了一把。随着Facebook、微软等知名企业纷纷布局卡位,一时间,“元宇宙”成为资本市场甚至全社会最前沿、最受关注的话题。
如何正确理解“元宇宙”?“元宇宙”未来的应用和发展会是什么样的?“元宇宙”到底是数字经济的下一个高地,还是一场投机炒作的概念骗局?
“元宇宙”如何去伪存真?
什么是“元宇宙”?
清华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2021年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曾这样总结“元宇宙”的基本含义:“‘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
民生研究院数字经济首席分析师马天诣认为,“元宇宙”的概念可以大体分为两类,狭义理解上的“元宇宙”和广义“元宇宙”。具体来说,狭义“元宇宙”与目前市面上所流传的平行宇宙相对类似,即一个与人类目前所在的真实世界对应的虚拟世界。而所谓的广义“元宇宙”,指的是能提升所有人生活工作效率的沉浸感,能让生活和工作效率变得更加可视化、数字化的过程。
在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市场营销学副教授李洋看来,常见的对“元宇宙”的理解方式就是将它当作一个集合式的概念,将许多相关的科技打包进去。但是事实上,这些科技已经出现了很久,不管提不提“元宇宙”,每个人实际都在与它产生关系。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元宇宙”将扮演怎样的角色?
当前,数字经济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作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集大成者,“元宇宙”是否有望为数字经济带来下一个新增长点?
如果将“元宇宙”的商业概念分为To B和To C两个方面的话,在李洋看来,目前业内对于“元宇宙”的讨论主要集中在To C端,即所谓的场景虚拟化,如何利用更进一步的数字化带来生活和工作上的改变。但事实上,“元宇宙”未来在To B端的应用则更加广泛,更值得让人期待。
“以虚拟现实为例,我们之前在这方面的技术上,还有很多限制没有突破,因此在To C端的应用里,用户体验、生态内容等方面还相对简单,用户群体稀少。我注意到微软近日推出了一款基于虚拟现实的技术应用,可以让工人戴上VR眼镜后看到现实中看不到的零件,从而进行更加复杂的供需操作。由此可见,除了我们现在讨论的‘元宇宙’带来生活端、消费端的改变以外,在产业端我们也能找到一些容易落地的应用,这些应用未来可能会对我们整个产业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延伸到整个供应链,实现产业升级。”李洋说。
马天诣认为,从商业角度出发,“元宇宙”赋予了商业生态更多的数字资产价值,也为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新路径。近些日子以来,多个城市纷纷表示,接下来会围绕各自核心的产业集群来布局、发展“元宇宙”技术及相关产业。由此可见,未来国内“元宇宙”的发展,大概率会伴随着制造业的数字化进程和文化产业的数字传播进行,从而完成整个国内“元宇宙”产业的部署。
“元宇宙”概念火热,如何避免趁机钻政策空子“割韭菜”?
自“元宇宙”概念横空出世,一时间似乎进入“万物皆可元宇宙”的时代。李洋直陈,眼下“元宇宙”概念火热的背后,不乏一些公司有意炒作制造的“营销效应”。
“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市场上有一些公司,它本身的业务可能与‘元宇宙’根本无关,或者只是部分业务能沾上‘元宇宙’的概念,就宣称自己是一个‘元宇宙’公司,要对这样的‘伪元宇宙’保持警惕。”李洋说道。
就在2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对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诈骗、恶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牟利等违法活动进行了警示。
“我们要谨防资本利用国家发展规划和热点概念,让国民误解国家产业政策,误导地方产业规划的落实,产生新型数字经济监管风险,出现新的虚拟经济泡沫。”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说道。
针对目前备受追捧的“元宇宙”概念和“元宇宙”市场乱象,谈剑锋表示,应提前布局“元宇宙”行业监管、技术研发和舆情引导。监管要在坚持底线和红线的基础上,加紧制定相应准则和规则,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创性、引领性创新领域,也要突破现有约束,为产业发展提供一定包容度。还要注重用技术打造国家数字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切实有效防范各类技术、市场、业务等各类风险叠加。
具体来说,谈剑锋建议,一方面由中央网信办牵头人民银行、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对以“元宇宙”概念运营网络社区、网络游戏、网络交易的企业,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要求进行监管。同时,关注并跟踪研究“元宇宙”概念中产生的新模式、新机制,根据需要提前研究制定监管法律和规范,如制定备案登记制度、运营交易模式监管制度,提前防范系统风险。
另一方面,建议从国家层面提前系统性地布局和投资“元宇宙”核心技术相关企业,改变过去在信息技术、互联网等领域长期跟随和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特别是在“元宇宙”产业的基础领域,如芯片、系统、工具等。
“客观地说,目前‘元宇宙’理论大于现实应用,相关技术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到达‘元宇宙’的路还很长,回报还遥遥无期,因此我们对于脱离具体场景的‘故事’要倍加警惕。”谈剑锋表示,资本市场对“元宇宙”过热投入,以及社交媒体如火如荼的宣传,容易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或不良影响。应该避免出现利用“元宇宙”社区进行社会舆情引导,对金融、经济模式形成冲击等情况,引导理性看待“元宇宙”概念股的疯涨,平衡市场发展、社会治理和基本价值观引导。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