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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渐富:中国企业应尽快建立现代治理结构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3月4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分别在驻地进行小组会议,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发表看法、建言献策。委员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会场气氛热烈。在工商联界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余渐富表示,中国企业应尽快建立现代治理结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余渐富委员对此深有感触,他认为,目前很多中国企业很难谈得上拥有现代治理结构。

余渐富委员认为,许多国有企业由于所有权模糊不清,管理成本、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但他也并不认同,国企将所有权转让出去就是一劳永逸之举。在他看来,国有要因可能体现在“管资本”,不要去“管资产”;因为“资产越庞大,效率往往越低下”。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也并非没有问题。余渐富委员比喻道,民企的“口袋”和“脑袋”捆在一块,没有分开。他解释说,在某个企业中,董事长一定由最大的股东出任,副董事长往往是第二股东,其他股东也占据财务总监、人事总监等职位。“股份制企业不应该是这种玩法,”余渐富委员表示,这种结构将企业最重要的人才拒之门外,很难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他本人早就做了“甩手掌柜”,已卸任安徽南翔集团董事长一职。

“真正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应该是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分别独立。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利益也应该是共同的、对等的,各自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余渐富委员表示。

余渐富委员认为,三中全会对民营企业也好,对整个社会也好,都是一种福音。体制改革的路还很长,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路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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